2月1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将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作为加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切实抓好落实,确保良好的警纪警风。
会议指出,“五条禁令”颁布实施10年来,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为整饬警风、改善公安机关形象、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发挥了重大作用。近年来,各地执行“五条禁令”的总体情况不断趋好,但一些地方和单位思想松懈、重视不够,少数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一直存在。今年1月,公安部纪委派出暗访组,对8个省市公安机关进行暗访检查,及时查获了多起违令案件及一批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会议强调,在中央政治局出台八项规定、公安部党委制定十项规定,转作风、强纪律已蔚然成风的新形势下,全国公安机关深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各地要认真贯彻郭声琨部长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严明纪律、严肃警风,严格执行“五条禁令”等纪律规定,真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队伍。
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负起责任,对自己严格要求,对民警严格管理。对因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民警违令案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责任。对发生违令问题后,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包庇护短的,从严追究领导责任。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要树立敢抓敢管、真抓实干的作风,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下查、自查、互查相结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检查实效,努力防止发生“枪、车、酒、赌”问题。同时,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公安部及各地制定的转变工作作风相关规定,开展专项检查,严刹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走访送礼之风,严查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和贵重物品等行为,严禁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等以权谋私行为,树立新风正气。(记者史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