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15时许,宿松县公安局汇口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347国道宿松县汇口镇段往湖北黄梅县刘佐乡方向,靠近省际卡口处,有辆货车发生自燃,需要处理。
警情就是命令。汇口派出所快速反应,组织警力火速赶至事发地点,现场浓烟滚滚,系一辆山东牌照的货车发生自燃,车厢内装载了大量易燃的卷纸,其油箱内仍有大量液化天然气,随着火势增大,车体温度升高,油箱随时有爆炸的可能。处警民警立即将情况向县局指挥中心汇报,并会同交警五中队积极做好事故车辆与过往车辆的疏导分流工作,以及查纠在应急车道上行驶的车辆,确保应急车道畅通,防止发生大面积拥堵。
因消防部门距离事发地点较远,短时间内无法赶至现场,且自燃车辆火势之大,一旦发生爆炸将危及过往车辆安全。为此,处警民警又联系县局指挥中心,请求启动跨省警务,联动湖北黄梅警方共同处置。随即,黄梅县公安局刘佐派出所民辅警在347国道黄宿交界处设置卡点,指挥引导黄梅往宿松方向的车辆提前绕行,驶离国道,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在进行跨省警务协作分流车辆的同时,处警警力又联合赶到现场的消防、应急、环保等力量,利用灭火器材开展灭火救援行动。经过连续两个小时的奋战,成功将货车大火扑灭,并对路面进行了清理,使交通恢复正常。(撰稿人:孙春旺;审核人:何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