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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 服务为民

——记宜秀区罗岭镇司法所所长琚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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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舫 张箭
  •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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琚雪梅从2013年1月开始任职罗岭镇司法所所长,回顾八年来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其中有苦有累,有喜有忧,但更多的是收获满满。琚雪梅说:“每当我处理的一起起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后,每当我受理的一件件法律援助案件圆满办结后,每当我监管的一个个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解矫并满怀信心走出司法所大门时等等,这些动人的情景使我感到无比欣慰和自豪,因为正是这些我所做的平凡的小事,践行了我入党时的铮铮诺言,实现了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价值。”

人民调解促和谐

维护一方和谐稳定是司法所长的重要职责,多年来凭着对党的无比忠诚,凭着对辖区群众的满腔热情,琚雪梅始终无怨无悔坚守在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无论是在严寒的冬日,还是在酷热的盛夏,无论是在工作日,还是在节假日,只要辖区有矛盾纠纷发生,她就会义无反顾地冲在前面。八年来,琚雪梅直接参与并成功化解的各类矛盾多达300余起,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导致矛盾激化或民转刑事件。

2018年4月的一天,琚雪梅在司法所历经3个小时调处一起邻里纠纷已是中午12点半了,感到身心疲惫正准备午休下,突然她的手机又急促响起,辖区某社区书记十分着急地打来电话,反映该社区两个居民因前期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有激化的苗头,申请琚雪梅速去现场调解。“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是琚雪梅一贯工作风格,她与社区干部火速赶到纠纷现场,经了解,原来几个月前的一天当事人金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杨新公路罗岭火炬小学时,不慎同汪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金某受重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汪某无驾驶证件,承担事故中的全部责任。金某经住院治疗实施了左肾摘除手术,治愈出院康复后,金某多次联系汪某索赔其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经济损失,汪某拒不接受,双方意见分歧很大。于是那天金某把80多岁的老母亲送到汪某家中,以此增加压力,迫使汪某支付其所有损失费用。当天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相互谩骂,矛盾纠纷眼看在不断升级。琚雪梅首先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使双方当事人情绪稳定下来,然后运用“面对面”的调解方法分析事理,阐明法律,通过4个多小时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该起矛盾纠纷终于得到成功化解。

2019年10月的一天,一位80岁高龄的张奶奶步履蹒跚来到司法所,找到琚雪梅寻求公道,声泪俱下要求2个儿子对其进行赡养。经向其所在的社区了解情况后,琚雪梅立即做出决定,主动上门见张奶奶和她的2个儿子,我又走访了周边邻居,详细调查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通过分头做工作之后,又把全家人和有关亲戚、邻居召集在一起,运用“情、理、法”相结合方法进行长达3个小时的现场调解,最终2个儿子达成一致意见,张奶奶因病产生的医疗费及后续赡养费用,由2个儿子共同承担。一起老人赡养纠纷就此成功化解。

社区矫正唤新生

社区矫正工作是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此项工作,可以使迷途的浪子再次燃起生活的希望。八年来,琚雪梅所先后接收了二十多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矫正,社区矫正对象不但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取得了预期矫正效果,而且在他们回归社会以后表现良好,无一例重新犯罪。为确保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严肃性和法律的威严,在工作中,琚雪梅严格执法程序,强化日常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必须执行电话汇报、刷证报到、手机定位、集中学习、公益活动等监管措施,对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 琚雪梅每月都与他们监督人联系,深入了解他们家庭情况和面临的困难,并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加快自我改造的步伐,重新树立生活信心。

社区矫正人员朱某犯盗窃罪,是个自控力较差的男青年,矫正期间,在家经常与其母亲发生冲突。为了更好地稳控监管朱某,针对其难以就地找到工作的情况,琚雪梅主动联系镇劳动保障所帮助介绍其到辖区企业上班,经她多次主动上门与一塑料厂厂长协商,最终解决了朱某的就业问题。在琚雪梅的真情帮扶下,朱某深受教育和触动,法律意识增强,重振了精神,积极改造,期满解矫后顺利融入社会。

普法宣传润民心

为切实提高辖区群众法律意识,营造广大群众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琚雪梅一直注重普法宣传工作。经常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学校、企业、工地、农贸市场、田间地头等场所开展送法宣传。八年来,琚雪梅所在的司法所共组织举办普法宣传月活动40余次,举办普法培训班20余班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近3万余份,开展普法工作知识图片巡回展和现场法律咨询30余场次。辖区内近3万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居民群众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法治教育。辖区某社区居民龙某某几年前信“访”不信“法”,因与该社区产生一起山场流转纠纷,多次致信省长信箱并扬言进京赴省越级访,针对此法律意识淡薄的重点人,琚雪梅不厌其烦上门入户近二十次,面对面向其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依法解决问题,最终该起信访积案通过依法调解终结。由于普法工作有力有效,辖区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日趋形成。

琚雪梅认真学习《法律援助条例》,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每一位群众法律咨询,八年来她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0余人次,办理近百件法律援助案件,依法维护了辖区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2016年12月琚雪梅荣获安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18年3月荣获安庆市社区矫正“抓落实、促规范、保平安”专项活动突出个人;2019年1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2019年7月荣获安庆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主题征文二等奖。镇司法所集体成绩显著:2018年度镇司法所获评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2019年度镇司法所获评“安庆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镇司法所荣获“安庆市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琚雪梅说:“成绩只代表过去,更是我前进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履职尽责,服务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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