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6日上午10:30,杨桥法庭吴宜俊法官顺利调结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汪某2019年11月在安庆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后因个人原因,余下房款35万余元,未能按时支付,原告多次催要均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余下房款并承担违约金。宜秀法院受理该案后,召集双方进行协商,缩小差距,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分二次支付余下购房款。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