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花一分钱,我的货款全部要回来了,过年后一直忙,都没有及时来法院处理,真是抱歉”。3月24日,宜秀区法院调解服务区收到一位诉前调解案件当事人感谢和撤诉申请。
2020年1月10日,被告安徽某建设公司因工程需要向原告安徽某建筑装饰公司采购真石漆腻子粉70吨,共计63000元。但货物交付后,被告安徽某建设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货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原告安徽某建筑装饰公司诉至法院。考虑到涉案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立案庭案件分流员引导原告先进行诉前调解。征得原告同意后,案件转至调解服务区。
立案庭法官助理刘琴收到案件后,及时电话联系被告安徽某建筑公司,在了解具体情况后,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多次耐心地做双方工作,最终,被告将所欠货款全部付清。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电话调解的方式结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受到当事人称赞,彰显了为民服务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