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两高三部一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力度,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近日,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到区法院、区司法局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监督工作。
经充分沟通,在对近年来辖区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后,检察干警实地前往大桥司法所、菱北司法所,通过询问工作人员、查阅社区矫正档案、查看社区矫正数字化管理平台等方式,对在本地接受社区矫正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批准决定和交付执行文书、日常报到、提交病情复查等情况进行逐人逐案核查。核查中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未依法前往省指定医院就医、未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报告等问题。对此,区检察院及时向区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及时整改。就社区矫正家庭困难、就医困难等问题,与司法局工作人员达成统一共识,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最大限度给予关怀,让日常监管措施更有温度。
此次专项检察监督,进一步促进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的规范监督,防止脱管漏管以及保外就医罪犯病情鉴定机构、程序不合法等问题的发生,从源头封堵“纸面服刑”漏洞风险,提升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下一步,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盯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
持续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做实做细刑事执行检察,拧紧暂予监外执行“监督阀”,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刑罚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作者:杨曼婷 初审:黄鑫 终审: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