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该院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围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加强生态和环境资源保护。加强耕地保护,督促侵占耕地问题整改,恢复耕地8.2亩。加强森林防火保护,联合林业局开展联合巡查,推动整改森林防火隐患问题8处。加强环境保护,针对工地扬尘污染、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0余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加强湿地保护,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磋商、定期回头看等方式,推动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等问题整改。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护。联合民政局对养老机构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整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隐患20处。开展医疗美容行业联合检查,针对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对生产、销售假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案涉赔偿金97万余元。
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针对孕妇、老年人在停车场不便问题,开展无障碍建设专项监督行动,实地摸排公共场所无障碍车位情况,制发检察建议4件,帮助解决孕妇、老年人停车不便问题6处。
防范安全生产领域风险。会同消防大队开展安全隐患现场勘查5次,就发现的小区消火栓无水、经营场所未正常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未使用不锈钢波纹管等问题,向消防部门、区城管局制发检察建议3份,消除火灾、燃气泄漏安全隐患2处。
加强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开展空军机场净空保护活动,针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线杆影响部队备用跑道升降带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份,督促侵占军事土地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