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安徽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命名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喜获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宜秀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领航,将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单位发展的重要抓手,把依法能动履职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深度推动文明单位创建与检察工作同频共振,形成上下同心、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该院先后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市三八红旗集体、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区三八红旗集体、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以及模范机关等称号;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省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全市十大优秀政法干警、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市委讲师团宣讲专家库巾帼宣讲专家、全区三八红旗手等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检察榜样。
责任入心唯倾力,使命在肩当笃行。宜秀区检察院表示,将以荣誉为动力,不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内涵,保持和发扬创建工作良好态势,持续巩固创建成果,以精神文明水平的提升促进检察业务提质增效,以检察之力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撰稿:王婧,初审:姚莉,终审:汪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