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迎江区检察院规范不起诉案件审查和处理程序,充分运用非刑罚处置措施,以诉源治理为目标,打造“不起诉+”办案模式,多维度落实高质效办案理念,推动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2024年办理刑事审查起诉案件198件,其中,不起诉案件46件56人。
一、严格审查+统一标准”,规范开展不起诉工作。对常见的轻微刑事案件及本院集中管辖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形成《关于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相对不起诉问题的意见》、《迎江区人民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办案指引》,规范常见的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审查标准。2024年以来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不起诉6件6人,其他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40件50人,无一人提起申诉。
二、“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根据可能引发争议的案件特点,邀请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与公开听证,通过听证充分阐释案件事实、证据、相关法律规定,以群众能理解接受的事理、情理、法理对拟被不起诉人、旁听群众进行现场普法教育。针对在校大学生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综合考虑于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主动退赃、退赔等从轻减轻情节、且真诚悔过,该院在充分听取商标权人意见的基础上,对双方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商标权人对于某某表示了谅解。经公开听证后,在保障商标权人权益的同时,为了使于某某能顺利完成学业,该院对其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三、“内部移送+外部衔接”,消除不刑不罚盲区。深化反向联动,建立刑事与行政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认真落实“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32份,督促行政机关对20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以“不起诉+检察意见”方式将非刑罚处罚落到实处,推动形成轻重有序的社会治理结构。(迎江区人民检察院 撰稿:孙君玲 初审:梅芳 复审:沈亮 终审: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