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泡是每个家庭必备商品。然而就是每天陪伴我们的小灯泡,也会因为“山寨”假货让人烦恼不已。近日,迎江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假冒知名品牌灯泡的案件。
基本案情:2020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蔡某等人在未获得某知名电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购进激光打标机及裸灯泡、灯泡包装盒、防伪标识等包装材料,生产、加工印有该公司注册商标“PXXXXXX”等标识的汽车灯泡并对外销售,销售金额高达人民币191.77万元。案件中涉及假冒汽车灯泡成品百余万只,对该品牌的商誉冲击巨大。
案件办理:检察机关在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线索后,建议行政机关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案件侦查阶段,该院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厘清犯罪事实和证据,并建议公安机关对下游售假人员15人进行追诉,形成了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本案共计移送起诉27人,追赃挽损人民币近30万元。
县域的汽配行业存在规模偏小,分散经营、无序竞争、产品层次低、营业者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给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滥竽充数流入市场提供了可乘之机。依法从严打击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迎江区人民检察院 撰稿:沈亮 审核: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