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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长江安庆段生态环境保护

  • 迎江区人民法院
  • 吴秀青
  •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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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安庆段长达184公里,是江豚等水生物种的重要栖息地和保护地,对于长江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至关重要。2021年以来,迎江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融入全市法院“江山湖市·宜城五环”环境资源审判格局,聚焦长江大保护,认真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4年11月12日,迎江法院荣获全国“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系全省唯一。

牢专业司法理念,打造专业环资法庭。三年来,迎江法院瞄准“省内聚焦、全市龙头、长江(干流)之星”目标,切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一是加强专业化审判。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施行首日,迎江法院在距长江干流仅600米之处的广圩法庭,集中审理环境资源审判案件,对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判模式,集中管辖长航公安安庆分局侦办的环资类刑事案件及辖区内所有环境资源案件。二是选优配强队伍。迎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配备干警8人,平均年龄36周岁,其中正式在编干警5人、员额法官3人、法官助理2人,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积极选员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庭内常态化开展审判业务培训会、庭务会,跟进学习环境资源审判最新法律法律、司法解释,干警的专业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树牢最严法治理念,依法审理环资案件。三年来,迎江法院坚持严格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5件,审结152件。一是严惩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震慑和教育职能,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48件,审结146件。二是保障民生权益,妥善审理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环境侵权和资源类案件,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3件,审结3件。三是支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裁判、保护生态相结合,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4件,审结4件。四是惩治修复并重,因案适用补种复绿、劳务代偿、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等方式修复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判赔生态补偿金703万元,开展补种复绿、增殖放流10余次,增殖放流鱼苗1400余万尾,在长江边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常态化开展补植复绿。

树牢协同治理理念,构建共建共治格局。三年来,迎江法院始终秉持一盘棋意识,积极推动构建多方协同共建共治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格局。一是加强跨域审判交流,大兴调研之风,先后到九江、湖州、武汉等地交流学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充分汲取先进地区和周边地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积极参与长江保护区域司法协作,共同用司法守护一江碧水。二是加强司法内部合作,坚持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司法协作,与长航公安安庆分局、区检察院就长江流域环境刑事案件证据收集标准、追诉标准、司法鉴定等问题进行会商,形成联席会议、重大案件通报等机制,并互通信息,及时掌握线索,共同保护生态环境。三是加强执法司法协作,与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树牢源头预防理念,统筹推进综合治理。三年来,迎江法院以营造共护绿水青山良好社会氛围为目标,积极延伸审判触角,将环境资源普法真正融入到了基层社会治理之中。一是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将强化群众生态文明意识摆在突出位置,多样化开展环境保护司法宣传,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等信息32条,多起案例被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报道,开展《长江保护法》《安庆市长江江豚保护条例》普法宣传活动8次,邀请300余人次旁听庭审,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专题视察。二是持续做优“身边法庭”,挂牌成立全省首家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工作室,坚持“定期驻点值班+预约法律门诊+适时普法宣传”工作模式,三年来驻点值班20余次。三是持续强化司法建议工作,在审理王某甲等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向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主管部门收到司法建书后对相关问题开展了由点及面的全面整治。(迎江区人民法院  供稿:广圩法庭 一审:吴越 二审:汪婷 三审:蒋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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