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迎江长安网,迎江区委政法委员会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天地

云上开庭+送法上门:实现从拒不认罪到主动认罪认罚服判

  • 迎江区人民法院
  • 应海庆 潘晶
  • 2024-11-20
  • 大号 中号 小号
  • 打印

11月15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被告人因患有脑垂体瘤,处于半偏瘫状态,且称对所犯行为均已记不起来,拒不认罪。

换位思考,用耐心举措敲开被告人心门。承办法官在接手案件后,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站在被告人立场想问题,深入分析其不认罪的原因,认为被告人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需要耐心细致做好释法明理工作。随后,承办法官借着上门送达材料的契机,与被告人进行了深入交谈,慢慢打开了被告人的心扉,一改抵触情绪,“我并非不认罪,一是害怕,二是身体疾病。你们说的字字在理,我愿意认罪认罚。只因身体所困,无法到庭开庭”。

云上开庭,用热心举措实现足不出户参与诉讼。鉴于被告人身体不便,承办法官立马开启绿色通道,云上开庭。开庭当日,承办法官安排干警驱车60公里至被告人家中协助被告人开庭:舒解被告人紧张情绪,帮助调试手机,登录云上出庭,在工作人员和其家人的全程陪同下,被告人放下戒备,积极配合开庭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对当庭宣判的判决结果也表示服判,不上诉。

送法上门,用暖心举措促使案结事了人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庭宣判的,须在五日内向被告人送达判决书。承办法官再次登门向被告人送达了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对承办法官说:“罚当其罪,我愿意接受刑事处罚。感谢法院工作人员不辞辛苦、不厌其烦的多次登门,让我体会到了,虽然自己触发了法律,但是你们送法上门,让我在这个初冬的日子里,感受到了法的温暖。今后,我和我的家人,一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迎江区人民法院  供稿:应海庆 潘晶 一审:潘小红 二审:应海庆 三审:蒋新林)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12-2014 中共安庆市迎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
备案号:皖ICP备1202074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274号
安徽省安庆市华中路469号迎江区政府 电话:0556-5866422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