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迎江长安网,迎江区委政法委员会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天地

【喜报】迎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 迎江区人民法院
  • 应海庆 吴越
  • 2024-11-15
  • 大号 中号 小号
  • 打印

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湖州召开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表扬了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49个集体和99位个人,其中,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系全省唯一。

2021年以来,迎江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融入全市法院“江山湖市·宜城五环”环境资源审判格局,聚焦长江大保护,认真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树牢专业审判理念,打造临江环资法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瞄准“省内聚焦、全市龙头、长江(干流)之星”目标,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对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集中管辖长航公安安庆分局侦办的环资类刑事案件及辖区内所有环境资源案件,为长江及辖区生态环境保护保驾护航。

二是树牢最严法治理念,依法审理环资案件。三年多以来,迎江法院坚持严格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3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46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震慑和教育职能。同时,妥善审理环境侵权案件和资源类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审结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7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4件。

三是树牢协同治理理念,强化执法司法联动。迎江法院坚持开放学习,吸收湖州、九江、武汉等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经验,积极参与长江保护区域司法协作,共同用司法守护一江碧水。与长航公安安庆分局、区检察院、行政执法等部门就证据收集、司法鉴定等进行常态化会商,形成联席会议、重大案件通报等机制,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四是树牢系统保护理念,创新修复手段方式。迎江法院坚持因地因时因案适用补种复绿、劳务代偿、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等方式修复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推动“捕鱼人”为“补鱼人”。合计判赔生态补偿金703万元,开展补种复绿、增殖放流10余次,增殖放流鱼苗1400余万尾。在长江边设立司法修复基地,常态化开展补种复绿。

五是树牢源头预防理念,统筹推进综合治理。迎江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触角,统筹抓好普法宣传、巡回审判、司法建议三项工作,多起案例被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报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十余场,挂牌成立全省首家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工作室,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教育宣传展陈,集中展示环境资源审判成效,联合环境执法、教育等部门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立体宣传。

下一步,迎江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内在要求,立足区位特色,忠诚履职,守正创新,为守护一江碧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迎江区人民法院  供稿:应海庆、吴越 一审:应海庆 二审:蒋新林 三审:章伏虎)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12-2014 中共安庆市迎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
备案号:皖ICP备1202074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274号
安徽省安庆市华中路469号迎江区政府 电话:0556-5866422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