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扶正义,暖心为民。” 2024年3月19日上午,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广圩人民法庭法官程欢收到一起案件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该案起因于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2015年,张某的姐姐、姐夫一家房屋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屋两套,张某与其姐姐、姐夫协商购买了其中一套。当年年底,张某便搬至该房屋居住至今。2016年,张某与其姐姐、姐夫在当地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补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因房屋属于拆迁安置房,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故张某入住后一直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2021年左右,房屋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张某姐夫却将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自己单独所有,并拒绝过户给张某。2022年,张某将房屋抵押给他人作为借款担保。后因张某姐夫无法偿还借款,该房屋经法院判决后被强制执行,即将面临被拍卖的局面。为此,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当事人所在社区调查走访,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最终依法判决停止对案涉房屋的执行措施。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案件当事人张某为此向案件承办法官送上一面锦旗,并当面表达了对法官和法院工作的感谢。
一面锦旗,是肯定,也是鞭策,既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办案质效的认可,也寄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期许和要求。今后,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迎江区人民法院 供稿:程欢 一审:汪婷 二审:祁隽 三审:蒋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