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在了解情况后及时深入分析案件症结,将原、被告双方引导至被告的营业地点进行面对面沟通,并从遵守合同约定、诚信经营、合作共赢等角度耐心释法说理,最终被告承认了欠款事实,原告亦作出了让步,双方达成了以物抵债协议,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全程参与了抵债货物的清点并督促双方交付完毕。双方还表示心结已解,后续将继续合作,共同为本地经济发展出一份力。
望江法院始终坚持主动靠前服务来推动商事纠纷化解提质增效,此次以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减少了诉讼成本,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形成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望江法院将进一步增强司法护企意识,用法治维护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的司法体验感、获得感、认同感,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来源:望江法院 一审:吴江 二审:陈敏燕 三审:周学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