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作为农村地区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以其经济、快速、便捷及易于操作等特点,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朋友的喜爱,但电动车稳定性能相对较差,如果缺乏安全意识,在驾驶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风险。2月27日上午,长岭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长岭镇文学村开展农村电动车道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道路交通宣传单,向农村居民朋友着重讲解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违规载人、逆向行驶、夜间行车不开灯、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及严重后果,同时向农村居民朋友宣传农村电动车如何安全行驶、电动车的如何保养、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等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农村居民朋友在出行的过程中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第一的文明交通理念,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守护者、宣传者。
通过此次开展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农村居民朋友切实认识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性,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朋友的一致认可。(作者:胡应霞 初审:吴江 二审:陈敏燕 终审:周学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