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太湖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通过人民法院送达平台进行送达。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订实施后,该院首次电子送达民事调解书。
原告住在安徽省宣城市,被告因正月初六即外出务工,均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该案件事实较为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为涉民生案件,速裁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耐心释法,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向。2月11日,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并在线签署了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为了使当事人在第一时间收到调解书,法官决定适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电子送达条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被告殷某在收到调解书后致电承办法官表示,其于2月6日刚出门务工,如果再回来的话很麻烦,采用这样的方式调解案件和送达文书,给自己节省了时间和路费,并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据悉,在新的一年,该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情怀,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纠纷化解模式,让更多的诉讼当事人能够“足不出户网上调解,动动手指解纷维权”,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安全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