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砺剑行动|贩卖“笑气”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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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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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湖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贩卖“笑气”的犯罪嫌疑人朋某和吕某某执行逮捕,此案系太湖首例非法经营一氧化二氮案件。

2021年11月,太湖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太湖县城区数十余名青年以吹气球方式吸食“笑气”。经过十余天的艰苦经营,于11月25日成功抓获贩卖“笑气”嫌疑人朋某,并查获一辆作案汽车以及二十个“笑气”罐、一百余个气球。通过近一个多月的证据收集固定,成功锁定数名犯罪嫌疑人。今年元月6日,朋某、吕某某被太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查,2021年6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朋某、吕某某等人为获得利润,从安庆等地以每罐50元至65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一氧化二氮,在未取得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以每罐15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在太湖县内销售。总销售额达十万元左右,获利数万元。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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