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太湖长安网,太湖县委政法委员会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法风采

爱心送执行款 执行也是件暖心的事

  • 陈洁文
  • 2021-02-08
  • 大号 中号 小号
  • 打印

“朱同志,这是被执行人太湖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给你的伤残赔偿款,已经执行到位18万元,鉴于你身体残疾不便前往法院领取,今天特意给你送过来,请你签收。”太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剑云亲自带领执行人员将执行款送往身患残疾的申请人朱某某手中。

2018年申请人朱某某在太湖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不幸被高压电击致伤,经鉴定劳动能力障碍伤残四级,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太湖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赔偿朱某某伤残赔偿金及各项损失72万元。案件转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太湖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积极与申请人协商,作出具体偿还计划,按期履行。今天太湖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将今年应付的18万元执行款如数的交到法院。

“出现工伤事故是谁都不愿意的,但是事情发生了,我们就要尊重法律的裁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疫情影响,公司经营步履维艰,很感谢法院考虑我们企业现实情况,积极组织我们调解分批履行,减轻我们企业面对疫情的压力。谢谢法院领导。”王某感谢的说道.

由于疫情的影响,各类执行案件执行难度相应增加不少。太湖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善意文明理念,在执行过程中采取和解为主,强制为辅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被执行人的偿还压力减轻,许下的承诺得到实现,申请人按时收到执行款,不仅注入企业活力,盘活企业经济,而且大大化解双方当事人因案件执行带来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12-2014 中共安庆市太湖县委政法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
备案号:皖ICP备1202074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274号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3号 电话:0556-4162618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