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桐城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市民广场开展了“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衡量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保护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促进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活动现场,干警们集中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展示、悬挂横幅、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现场体验,大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及法律法规,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生物多样性意识,鼓励广大群众自觉投身到生物多样性保护队伍中来,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共同守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