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件的圆满处理,让原告满意,使被告舒心,均对承办法官竖起大拇指。7月16日上午,桐城市人民法院范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某玻璃纤维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玻纤有限公司系合作关系,自2022年2月份至2024年1月份,原被告之间多次发生买卖关系,双方在微信上对账确认每次的货物数量及价款,双方约定价款为不含税价格。截至2024年2月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1余万元未支付。原告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发现双方对案件的事实争议不大,但对欠付货款数额双方核算有差,遂让双方对货款账目进行了核对并主持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等方面,向双方分析、解释,促使双方认识到和解才是快速解决纠纷、减少损失的最佳办法。经过反复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逐步接近,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该案在开庭前得以顺利化解,不仅减少了企业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同时也保障了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