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青草人民法庭通过一次成功的调解化解了两起纠纷案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闻某原系安徽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2021年7月闻某将自己所持股份转让给被告汪某,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并办理了股权转让登记,但汪某未履行付款义务引发合同纠纷。在此之前,闻某基于朋友关系借给被告汪某120万余元也未予清偿,闻某就两起纠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卷材料后,充分了解案件始末,发现原被告一直是朋友关系,只是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导致双方发生分歧,其实矛盾冲突并不尖锐。如果能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则两案一并解决,能有效减轻诉累。法官选择以调解破题,前后共组织三次调解,抓住双方的争议焦点,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依理依法解决问题。最终通过法官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