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桐城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到位金额19万元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桐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自3月底开始,将每周四定为固定的专项执行日,优先办理涉民生案件。以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机动车交通事故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为重点,针对长期不配合执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铺开了“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法网。
胡某申请胡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2019年9月经桐城市人民法院调解,被执行人胡某某每月应支付胡某的抚养费1000元至胡某成年。但自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被执行人胡某某拒不支付抚养费,无奈之下,胡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借助这次执行行动,承办法官来到胡某某家中,胡某某以无法行使探望权为借口,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承办法官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让胡某某在固定的时间内能够对孩子行使探望权。经过一番释法明理,胡某某立即将抚养费转到法院账户。
此次行动共涉及民生案件12件,拘传被执行人4人,执行到位金额19.2万元,执行完毕案件5件,达成和解协议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许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