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14时许,宿松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松兹街道玉龙社区一处田地里起火。辖区松兹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发现系玉龙社区官塘长山旁的田地及山林起火。民警立即联合同步赶到现场的社区森林防火员,将熊熊燃烧的大火扑灭。
经调查得知,当日下午13时许,玉龙社区居民刘某在田间干农活时,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可燃物旁边引起火灾。随后,民警对刘某展开询问,刘某承认了自己随手扔弃烟头过失引发火灾的行为。
12月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宿松县公安局决定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
又到冬季,天干物燥,火灾风险直线上升。宿松县公安局提示广大群众,请勿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乱丢,请勿卧床吸烟,请勿在家中存储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清理走道、阳台、厨房等家中堆放的可燃杂物。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消除火灾隐患,共守平安家园。(撰稿人:孙春旺;审核人:何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