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位于安徽西南、皖鄂赣三省八县结合部,地处大别山南麓、皖江之首,全县辖9镇12乡2个街道办事处213个村(社区),总面积2394平方公里,人口近87万。宿松古称松兹侯国,建县于汉高祖后四年(公元前184年),隋文帝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改称宿松并沿用至今,距今2200多年历史。
宿松县凉亭镇烽火村的祝墩组有一块“飞地”在同村的华塘组,以前有小道通行,大家相安无事。去年,祝墩组进一步扩大了瓜蒌生产规模,需要大型机械进入“飞地”耕作,为此需要“占用”华塘组的地,双方“互不相让”,矛盾“一触即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陈洪涛领衔化解这起矛盾纠纷,在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析法律,最终双方各退一步、握手言和。此类案件只是该县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正是有许许多多像“陈洪涛”一样的基层人民调解员始终坚守在矛盾纠纷化解的“一线”,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使千万个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在基层,让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操心事得以及时解决。
人民调解被誉为“东方之花”,是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它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方便快捷、不伤感情等特点,在解决纠纷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作用,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宿松县司法局通过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的机制、方法,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模式,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解、早解决”。过去的一年,该县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共化解矛盾纠纷9624件,调解成功9485件,调解成功率98.56%,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多措并举”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平台。该县现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74个,其中县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3个、乡镇(街道)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22个,乡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13个,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全覆盖。实现部门联调联动。积极探索开展“警民联调”工作,对公安接处警中的一般矛盾纠纷直接导入“警民联调”室调解,为广大人民群众搭建了一个更加方便、快捷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认真做好“访调对接”工作,建立信访事项与人民调解对接平台,完善对接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将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既促进了纠纷当事人和解、息诉、罢访,又节省了政府行政资源。发挥诉前调解功能。加强与县法院的“诉调对接”,不断完善诉讼与人民调解诉调对接有效衔接,2017年8月23日成立县天平(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法院委派(委托)调解。县商调委、县婚调委先后进驻县法院,县综调委在县法院设立调解工作室,对各类诉讼案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案结事了、两厢和好”的原则,让纠纷在法律的框架内及时得到妥善有效的解决,有效预防和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
“多点发力”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阵地。做优乡贤调解。2017年,该局主动作为,积极做好乡贤+调解的结合文章,依托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县积极推进乡贤调解工作室的建立,制定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引导乡贤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目前,该县共有“乡贤调解工作室”241个、乡贤调解员512名,乡贤参与各类矛盾纠纷化解近万余起。2021年,宿松县“乡贤调解工作创新与实践”项目荣获2020年度“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称号。推进“合事点”建设。宿松县司法局大力推进“合事点”建设,主动搭建了解社情民意平台,由村(居)信息员在各个“合事点”了解群众诉求、收集信息、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创建“干部问事、群众说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五事”工作机制,对群众“说事”及时答复处理,对群众需求服务在前端,将矛盾纠纷处置在萌芽状态。对复杂疑难问题,“合事点”会将相关信息流转给村(居)法律顾问,由他们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处置。“合事点”先后荣获安徽省百个“一支部一品牌”、安庆市优秀基层党建“书记领办事项”、宿松县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等表彰通报,安徽省司法厅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通报表扬,相关工作做法多次在安庆信息刊登,“合事点”建设在该县已成星火燎原之势,“枫桥经验”在宿松落地生根。
“多方合作”做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新平台。
宿松县司法局面对新常态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对全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调指导工作。该县医调委先后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先进集体;2019年9月份联合县法院、县工商联率先成立了宿松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各项工作机制运行良好。2020年9月份联合县法院、县妇联成立了宿松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横向“联通”、纵向“联动”、家庭“联情”、多方“联治”的“四联”工作机制得到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
“多方保障”不断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健全制度保障。化解矛盾纠纷,共建和谐社会,制度是保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坚持认真调处、重在预防的方针,完善正常时期、重大节日、特殊时期不同要求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重大矛盾纠纷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排查、回访力度,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事后处理转向事前化解、被动调处转向主动预防。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和县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为全县人民调解员保障60万元的案件补贴款,为每个县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发放20万元的保障经费,保证了县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全县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落实到位。抓好业务保障。目前县级调解组织已全部配备3人及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此外通过单位推荐和自我举荐,建立了193人的集法学、医学等具有专门知识和特定人才的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出台《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加强咨询专家的使用和管理,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专业支持。县司法局每年定期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宿松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石海燕表示:“每调解成功一件纠纷,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和诉讼成本,也降低了社会治理的运行成本和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怨气,及时修复了社会关系。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力度,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切实做好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管理,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健全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让‘东方之花’盛开在松兹大地”。(撰稿人:周和平;审核人:杨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