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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道路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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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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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经上级交管部门批准备案,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自2022年1月10日0时启动辖区范围内新建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现将拍摄点位公布如下:

  破凉镇境内S249省道与沪渝高速交口、S249省道沪渝高速出入口路段;经开区境内韩文路与兴业路交口、韩文路与宿松路交口、滨河路与湾塘路交口、兴龙路与龙山路交口、湾塘路路段、兴龙路路段、宿松北路山水华庭小区附近路段;孚玉镇境人民路与宿松路交口、人民路与园林路交口、人民路与龙井路交口、人民路与古塔路交口、人民路新华书店路段、人民路实验中学路段;高岭乡境S237省道231KM+300m处。以上点位抓拍违法行为有:

  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逆向行驶的;

  3、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

  4、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的;

  5、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7、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9、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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