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即将到来,人员流动增大,将进一步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为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返乡人员的政策要求,现就人员流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对象主要包括跨省份返乡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二、从1月28日春运开始,至3月8日春运结束后止,返乡人员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乡,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返乡人员返乡后第一时间将核酸检测证明交给属地村(社区),村(社区)负责证明查验工作。同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由村(社区)组织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费用由县政府承担。
四、坚持非必要不出县。健康监测期满且核酸检测阴性人员确需出县,要向村(社区)报备,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严重地区所在地市。
五、返乡人员返乡前要向村(社区)报备,返乡后要配合村(社区)落实好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对提供虚假核酸检测证明、不及时向村(社区)报备、不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的,将依法依规查处。
宿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