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与2017年度持平。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预计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与2017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我单位严控因公出国(境)人数、次数,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活动安排,也没有相应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仅安排正常工作中必要的公务接待开支,严格控制相应费用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考核评比、工作调研和外省市县兄弟单位来委进行公务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新一轮车改下,我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要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全部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需要。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原因是2016年已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不再保留车辆,该项经费不再纳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