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单位构成情况
3.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县委政法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县委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县委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县委政法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 县委政法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县委政法委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7. 县委政法委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8. 县委政法委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2、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政法各单位干部,参与对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3、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订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组织、推动全县法治建设。
8、指导乡镇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9、指导、督促全县国家安全工作。
10、办理上级党委政法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政法委属一级预算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个,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执法监督科、综合治理协调指导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与县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县委政法委。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四个强县”总体部署,以持续推进“护航工程”为抓手,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政法队伍过硬建设,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
县委政法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6.84万元。收入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8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66.84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166.84万元,占全部支出的100%。
二、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6.84万元,比2017年增加9.31万元,增长6%,主要是增加了综治信息化建设及安全感、满意度工作经费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84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66.8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9.31万元,增长6%,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了综治信息化建设及安全感、满意度工作经费10万元。其中: “专项业务”预算166.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4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87.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万元,主要为遗属补助。
四、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县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委政法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166.84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6.84万元,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84万元。
七、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8年收入预算16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84万元,占100%,比2017年预算增加9.31万元,增长6%,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了综治信息化建设及安全感、满意度工作经费10万元。
八、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8年支出预算166.8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31万元,增长6%,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了综治信息化建设及安全感、满意度工作经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4万元,占9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4.4万元,占9%,主要用于完成政法委机关专项工作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委政法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8年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8年未安排绩效评价项目,故未设置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