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属地“自媒体”平台及内容管理,规范属地“自媒体”平台传播秩序,宿松县委网信办结合当前网络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受理属地“自媒体”违法违规举报线索:
一、假冒党政机关误导公众、假冒媒体发布虚假新闻、假冒名人和机构账号名称等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的乱象。
二、“蹭”时政热点,借势炒作;冒用权威,造谣传谣;无中生有,炮制话题;编造“标题党”,放大群体焦虑;打色情“擦边球”,推广“伪”养生;肆意抄袭,规模化“洗稿”等乱象。
三、公众账号主体违规转让借用或者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批量注册、囤积或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等乱象。
四、利用自动化脚本、模拟器等技术手段在网络平台批量注册、从事“网络水军”“串联滋事”等涉网络灰黑产的网络虚拟账号等乱象。请属地各从业人员及广大网民主动发现以上四类违法违规“自媒体”平台帐号及乱象,积极收集相关违法违规材料,向宿松县网信办(举报邮箱:ssxwxb@163.com)、宿松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举报邮箱:175811393@qq.com)举报。
宿松县委网信办
宿松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