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深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近日,县妇联、县法院形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动机制,将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和妇联组织维权职能进行有机结合,有效推进联动机制各项举措落实。
一是完善妇女儿童诉讼保障机制。通过完善 “三到位”诉讼服务,妥善审理好各类案件,加强案件执行工作力度,对妇女儿童维权纠纷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好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是严格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县法院及时受理妇女儿童向其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妇女儿童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规定的妇联组织等单位和个人可以代为申请;同时妇联组织协助监督被申请人对人身保护令的遵守情况。
三是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机制,通过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探索完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为广大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各种援助。
四是加强法院和妇联组织的协调联动。通过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协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县妇联针对人民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县妇联 孙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