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潜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俊良,市政协副主席、副院长戴海兵,副院长王纯兵一行走进潜山建材商会,通过解读《民法典》新规定、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答疑等,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维权、依法经营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座谈会上,法官助理朱玲华介绍了制定《民法典》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围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行了讲解,为大家讲解了合同编相关规定,过程中,企业负责人就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难题进行提问:“定金和订金有什么不同,我该如何签订?”“债务人失踪后,诉讼时效是否会丧失,债权人如何主张诉权?”“装修完成,客户拒付尾款,商户应该怎么主张权利?”“借款纠纷胜诉后,执行有无期限?”
王纯兵副院长结合审判工作经验,针对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了风险提示。
听课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潜山法院法官们的详细讲解和答疑解惑,一方面,我们学习了《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尤其是关于对合同和借贷方面法律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法院为我们民营企业搭建了学法平台,有助于企业今后更能依法健康地发展壮大。希望法院能经常性开展此类普法活动,为潜山更好地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张俊良院长强调,开展这样的活动十分有必要,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后潜山法院将更多地与统战部、工商联等部门协同联动,更加积极开展贴近民生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助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安宁的辖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