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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庆市高水平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 潜山市委政法委
  • 政法委
  •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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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安庆市高水平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需推荐2个高水平安全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参加评选。经过初评,拟推荐潜山市综治信息中心、潜山市黄铺镇黄铺村为“先进集体”候选对象;叶葆春(黄泥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为“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有意见,请按以下渠道向市委政法委反映。

一、反映问题方式: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方式,向市委政法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提供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二、公示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6日,共3个工作日。

三、受理电话:0556-8921359。

中共潜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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