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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调处快,小区由此得安宁

  • 潜山市司法局
  • 刘萍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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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下旬的一天,梅城镇舒苑社区居委会的负责同志匆匆来到市矛调中心,急切地反映并咨询关于我市蓝鼎小区物业纠纷的相关问题。情因2022年8月,蓝鼎小区西区临近“好又多”超市附近的片区存在外墙墙体大面积脱落现象,且有脱落墙体砸坏小区楼下停放的电动车及轿车若干辆的严重问题。此事得到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经部门协调及社区的多方努力,安徽圆洲建筑有限公司立即对所有毁损的外墙进行了修复、排险,历时一年有余,直至2023年10月才完工,所有险情得到有效排除。但现如今,该维修工程款至今未予结算、合同未予签订,询问该如何处理?小区原业主委员会任期已满、新业主委员会暂未成立,签订合同的主体又该是谁?维修资金又应由哪方承担......

面对来访者的疑虑重重,中心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负责同志诚恳且耐心地予以接待。一一就合同如何签订、签订合同的主体、维修资金的依法承担方等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地分析与解答。并随即安排下一步的调解事宜。两日后,中心安排两名人民调解员主导调解,安徽圆洲建筑有限公司、市住建局、梅城镇政府、舒苑社区居委会、蓝鼎西区原业主委员会等五方参加。调解现场,调解员明确了如下事项:一是在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期间,由舒苑社区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二是依法指导双方签订合同;三是明细明确维修工程款造价清单(已由双方委托第三方予以评估);四是落实承担工程款的责任方及资金来源渠道。并特别提出,圆洲建筑公司实际施工支出的壹拾肆万柒仟贰佰捌拾捌元零肆分(¥147288.04元)的工程款明细表(该工程也是在市住建局相关部门批准并监督下完成施工的),必须在蓝鼎西区的小区公示栏里予以公布,时间为期一周,并在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再到市矛调中心签订协议。

一周后,即日前,甲方安徽圆洲建筑有限公司与乙方梅城镇舒苑社区居委会如期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该案终结。临离开市矛调中心时,甲乙双方负责人如释重负,连声赞道:“还是人民调解这个方式好,解决问题又快又好!”

今年以来,市物业(房地产)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共接待群众及物业机构的各类咨询、调解等纠纷案共计10余起,依法维护了广大业主及物业机构以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化解该领域矛盾纠纷做出了积极的探索与努力。(作者:刘萍 初审:董焰祥 终审:政法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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