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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多措并举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纵深发展

  • 潜山市司法局
  • 郝洁
  • 2024-07-25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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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潜山市把“法律明白人”培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推选、培育、服务三个环节上持续发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纵深发展。

“选”字当头,高标准选树“法律明白人”。我市鼓励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热心公益事业、有责任感、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且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网格员等积极投身“法律明白人”队伍。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荐的方式,提出“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后,填写“法律明白人”登记表,各乡镇司法所对初选对象进行初审核实,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审签后,报司法局签批。对培训颁证的“法律明白人”逐级登记造册。截至目前,我市培养颁证、登记在册“法律明白人”2652名,我市所有行政村辖区的每个村民小组的“法律明白人”比例已达到66%以上,顺利完成阶段性目标。

突出“送”字,常态化全面施教。市法宣办依托乡镇司法所开展法律明白人日常培训和年度考核。近两年来开展各类法律明白人培训近百场。今年5月24日,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市司法局、市妇联联合举办全市妇女“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培训在市应急指挥中心会议室设主会场,各乡镇村居设分会场,各村居妇联主席、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共计1500余名妇女“法律明白人”参加。

坚持“服务”,推动工作开展行之有效。我市把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合力。各乡镇村(居)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规范等机制,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依托,以“1名村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为主线,不断拓展基层法律服务覆盖面,帮助群众随时随地学法、预约公共法律服务,为村里各种项目建设、投资、租赁及村民日常涉及法律问题提供合理建议并帮助把关,有效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作者:郝洁 初审:戴国胜 终审:政法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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