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潜山市检察院召开2024年第四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暨“学党纪党规强党风党性”交流研讨会。受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昌文委托,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余同德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及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党规党纪。两名中心组成员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在交流研讨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浩然表示,作为党员干部,将认真学习党纪条例,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勇于且乐于接受监督,习惯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做人民信任的检察官。四级高级检察官郭吉春表示,将充分利用好线上线下资源,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真正将纪法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遵守“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抓手,为高质效检察履职提供纪律作风保证。要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运用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等形式,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锻造忠诚公正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作者:储思思、储冬云 初审:余龙云 终审: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