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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怀宁县县长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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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方
  •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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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上午,孙某等人诉怀宁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8个案件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县长陈宏作为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发表出庭意见,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庭审旁听。这是怀宁县第二个由县长出庭的案件,为全县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庭审前,陈宏县长召开专题会议,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行政争议焦点,与相关单位共同研判了行政争议的解决方案。整个庭审过程流畅、审理规范严谨、气氛庄严肃穆,切实保障了各方诉权。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是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县政府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切实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的决心。今年以来,怀宁县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48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38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9.17%,较之去年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高了33个百分点。下一步,怀宁县将深入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深化诉源治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升级。(作者:曹方;初审:王振海;终审:江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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