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持续优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江镇司法所统筹监管、教育、帮扶三项工作,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质效。
把握社区矫正监管“力度”,江镇司法所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矫正方针,以预防再次违法犯罪为工作目标,采取“分类管理”及“个性化矫正”手段实施监督管理。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开管理,有效防止“交叉感染”;落实好未成年人监护人法定职责,要求监护人依法履行未成年人教育、监护等义务,及时向司法所汇报监护情况;通过电话、微信、信息化核查等方式,紧盯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避免未成年矫正对象脱漏管情形发生。
加强社区矫正教育“深度”,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特点、成长需要、心理健康等情况,江镇司法所积极实施法治教育、德治教育、红色教育、心理教育及家庭教育。通过开展法治课堂,讲授法律案例、讲述法律知识,增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组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其社会责任感,有效帮助其回归社会。
提升社区矫正帮扶“温度”,通过走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家庭30余次,鼓励和帮助家长改善亲子沟通方式,共同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成长进步。积极探索构建家庭、学校、司法所“三位一体”的教育新模式,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关心关爱活动,帮助其扫除心理阴影。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升学就业等问题,今年以来,江镇司法所落实了一系列帮扶举措,成功帮助辖区内一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何某顺利就读本科大学。
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江镇司法所将不断探索有利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新模式,不断完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机制,因人施“矫”,持续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学习进步、能力提升、信心增强,重新扬起理想的风帆,驶向新生的彼岸。(作者:程子银;初审:王振海;终审:江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