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杨某某的女儿,我父亲出了一场车祸,能不能申请法律援助?”杨某某女儿来到怀宁县洪铺司法所,向工作人员讲述其父亲杨某某的遭遇。工作人员了解到杨某某在安徽省池州市务工,因下班途中,作为行人被张某驾驶的小型汽车撞伤,目前在医院治疗,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现在双方当事人就医疗费用、护理费、后期治疗费用等产生纠纷,又因杨某某家庭困难,无力聘请专业律师,所以找到了我们洪铺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寻求法律上的帮助。
洪铺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汇报了杨某某的情况,考虑到杨某某的身体情况和出行不便,主动对接事故发生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协助杨某某在户籍地和事故发生地办理有关材料,使得杨某某顺利地在当地申请法律援助。最终通过两地的共同努力,杨某某拿到了合理的赔偿,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作者:张龙;初审:王振海;终审:江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