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清明节假期结束的第一天,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迎来了一位特殊的群众,周某某在街道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来咨询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知识。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在交流中了解到周某某是三无人员,其本人也是低保户,2020年9月30日在大观区双岗路石化游泳馆附近过斑马线时被江某驾驶的轿车撞倒,致使周某某受伤,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二十多天,住院治疗长达6个月,身体仍未恢复,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后续赔偿对方也一直未出面,也拒绝赔付。因为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周某某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后续的治疗费用对于周某某来说也是一笔巨额开支,无法承担。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秉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为周某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指派了律师,帮助周某某进行维权。事故无情,法援有情,周某某的遭遇是不幸的,但他又是幸运的,不幸的是他人生路上遭遇了如此大事故,幸运的是他享受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援助,后期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将持续跟踪该案件,维护周某某的权益。
这只是法律援助“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典型缩影。2021年,截止目前中心已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0件,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3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