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月”,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让社区矫正对象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权。3月24日上午,集贤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在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点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商品质量、退换货政策、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在消费过程中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应如何依法维权。并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经典案例以案释法,强调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提醒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生活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同时警示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严格守法,不损害他人消费权益、不触碰法律底线。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纪律观念,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推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和平安集贤法治集贤建设贡献了司法力量。
(作者:顾杨 初审:葛子豪终审:施巧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