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大观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主动上门为一名身患重疾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了入矫手续。
社区矫正对象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因身体原因被法院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由于郑某某生活无法自理,无法自行履行入矫报到手续,为了保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性,同时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大观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决定特事特办,会同大观区检察院与矫正小组成员到郑某某家中为其办理入矫报道手续。
在现场,工作人员核对了郑某某的身份,采集了郑某某及其亲属的基本信息,告知其在矫期间享有的权利、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后果,并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书。工作人员还详细了解了郑某某的身体、家庭、生活状况,鼓励郑某某保持乐观心态,积极配合治疗,郑某某及其家属对大观区社区矫正管理局采取的人性化矫正管理十分感激,并表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矫正工作。
人间有真情,司法有温度。主动上门为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入矫报道手续,既彰显了执法人性化,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了司法行政的关爱和温暖,又坚持了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原则,确保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权威性。(作者:施海恩 初审:施海恩 终审:鲁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