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色情诈骗就是犯罪嫌疑人通过在互联网、社交软件APP中以提供色情服务为诱饵,先后要求被害人交纳定金、保证金等,层层设套骗取钱财。
案情回顾:小刘报案称自己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称其被骗走6000余元。提及被骗的原因,小刘难以启齿。原来,他想通过网络购买色情服务,用QQ添加了附近的一名女性,对方称交了定金后可以和小刘“约炮”。在小刘使用支付宝向对方提供的二维码扫码支付定金后,对方提出还要交2000余元的人身安全保证金。小刘感觉不对劲,但对方表示,保证金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且事后会立马返还。于是小刘又转账给对方,并与对方约定2天后见面。2天后,小刘联系对方,对方却称自己在外地,需要小刘帮忙购买车票,小刘再次向对方转账。之后小刘与对方联系时,对方以多种理由让其刘继续转账。小刘这才意识到被骗,要求对方退款,但对方拒绝退款并将小刘拉黑。经公安机关侦查,与小刘“约炮”并要求其转账的王某某原来是一名男性,专门冒充女性以提供色情服务为由进行诈骗。
检察官释法: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身罪行并退清全部赃款,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遂判决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7千元。
检察官提醒:招嫖和嫖娼都是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制裁。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的“招嫖”信息进行网络诈骗,借招嫖之名行诈骗之实。切勿因“一时冲动”中了骗子的圈套,既输里子又丢面子。(作者:章伟 初审:邵伟 终审:陈芳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