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号召,擦亮“温暖控申”品牌,2022年3月份以来,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共救助困难妇女8件8人,帮助刑事案件被害人缓解生活压力,有效提升困难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01自觉能动履职 救助通道拓“宽”增“快”
“及时提供救助”是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积极践行该原则,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主动与业务部门对接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司法救助线索,审查相关案卷材料;及时联系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全面了解困难妇女遭受损失及生活情况,一次性告知申请救助所需材料;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迅速推进救助程序,保证每一笔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位并真正用于解决被救助人急难愁盼的问题。
02主动上门慰问 救助过程“准”上添“暖”
部分拟救助的困难妇女的救助情况较为复杂,电话沟通所得结果稍显片面,但又存在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或受身体条件所限不便行动的情况,对此,司法救助案件承办检察官主动带上营养品及生活用品前往被救助人所在地,一方面,实地走访、深入调查可以更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实现精准救助;另一方面,检察官主动上门慰问让困难妇女感受到司法温暖、温情。
03落实多元帮扶 救助方式“全”面“多”样
面对遭受犯罪侵害的智力残疾妇女和女性未成年人,该院自觉树立特殊保护意识,除资金救助外,同时采取多元救助方式进行帮扶:与妇联、护理院协作,安排专人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智力残疾妇女,教育引导其加强对自身保护;为因被侵害而出现心理创伤的女性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阴霾,迎接新生。
司法救助工作关乎民心、民生、民意,是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暖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会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凝聚各方力量,进行信息共享,主动、及时、全面掌握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推进救助程序,完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效果,努力做到应救助尽救助。(作者:徐芳芳 初审:汪琴琴 终审:程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