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一位法律援助对象为大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送上锦旗并表示感谢,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据悉,授援人王某某分别于1982年3月和1987年8月先后俩次在安庆市某厂工作期间不慎将右手绞伤,经过安庆市民政局认定,两次受伤均为工伤。几年来,王某某一直向安庆市某厂提出工伤待遇补偿,但该厂始终以“待效益好时支付”为由未能予以兑现,这让经济困难且身体残疾的王某某苦不堪言,维权之路漫长无期。在大观区组织政法干警入网格活动中,司法行政人员了解到王某某情况后,建议王某某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权。王某某于2021年2月8日到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待了他,通过交流了解具体情况,审核了书面材料,当天为他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指派了大观区龙山法律服务所章顺利办理该案。法律工作者章顺利第二天会见了王某某,详细地了解案件事实后,立即梳理相关证据材料、制作证据目录、书写民事诉状,将安庆市某厂起诉至大观区人民法院。
法庭上,在法律工作者章顺利据理力争下,大观区法院最终判决安庆市某厂赔偿王某某各项损失共计51200元。8月4日,受援人王某某拿到判决书后喜极而泣,当天致电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感谢,今天更是“迫不及待”送来了一面“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的锦旗,感谢法援中心和法律工作者在困难之时伸出援手,帮助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