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不仅代表着荣誉和赞扬,还凝聚着一份真情,记录着一个暖心故事。近日,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接连收到两面锦旗,承载了群众对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的感激和认可之情。
“法援无小事 家国之砥柱”
7月12日,一名妇女在丈夫的陪同来到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题为“法援无小事 家国之砥柱”的锦旗。李大姐2021年3月初入职安庆市大观区某养生馆,3月23日在维持店内秩序时,被顾客用随身携带的包将头部砸伤。因当时未报警,一时间无法联系到侵权人,找店长协商解决,店长拒不理会。因家庭经济困难,李大姐找到了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李大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援中心当日办好相关手续。案件承办人积极为李大姐梳理证据,拟好诉状,因找不到侵权人,便以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为由起诉其单位,要求单位承担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补偿责任。案件经过大观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安庆市大观区某养生馆补偿李大姐7444.42元。
“优质服务 为民解忧”
7月14日农民工彭某某特地将一面写着“优质服务 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送到大观区援助中心,以表自己的感激之情。原来彭某某从潜山县来安庆跟随陈某某后面做小工,2020年前后陈某某拖欠彭某某工资11600元,多次讨要,对方拒不支付。四处求索无门,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大观区法援中心仔细核实彭某某的条件后,发现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因其是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免于经济条件审查,立即指派律师为彭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在律师的帮助下,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某支付欠款工资11600元,彭某某的诉求得以实现。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大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法律需求,立足职能,不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应援尽援、应援即援、应援优援”。一面面锦旗既是受援人对法援中心服务的肯定,同时也是一种鞭策。下一步,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按照“突出中心解民忧、扭住重点强服务”的思路,不断优化援助措施,强化援助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