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名老人的感谢电话,激动地诉说她申领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非常感谢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无私帮助。此份保护令是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老年人”品牌服务以来的首份人身保护令,意义非常。
黄某某今年66岁,2021年1月13日向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据黄某某介绍其子程某没有工作,好逸恶劳,不赡养父母,屡教不改,程某经常向黄某某索要钱财。而黄某某仅靠退休金生活,收入微薄自顾不暇,但凡不能满足其子要求,程某便母亲拳打脚踢,实施家庭暴力,黄某某多次报警却被程某说这是家事,民警无权过问,经派出所介绍来到大观区法律援助寻求帮助。
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听完黄某某的陈述后,认为帮助其申请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最符合黄某某目前处境需要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个“法律保护伞”、一道“隔离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为使黄某某不再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根据其本人的意愿,大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黄某某向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得到支持,在六个月内(一)禁止被申请人程某对申请人黄某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程某骚扰、跟踪申请人黄某某。
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将法律援助的阳光洒向弱势群体,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