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晶晶,女,199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安徽大学,2014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太湖县司法局城西司法所副所长。工作以来,陈晶晶不忘初心,敬业奉献,认真履行一个基层政法干警的工作使命,先后获得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勤于学习 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陈晶晶认为:“要适应和干好新形势下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必须要加强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水平。”为此,她通读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党史,钻研法律知识和司法行政规章。此外,她还注重向身边的同志学,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结合蹲村扶贫工作,积极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鲜活的案例进行普法宣传,帮助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她主动进村入户,带案下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
履职尽责 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作为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既要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又要完成乡政府交办的蹲村、扶贫、综治、信访、防火等具体工作,压力非常大,这对一个九零后的外地女孩子来说,无疑是一种考验。她积极克服语言沟通障碍,适应岗位要求,各项工作都积极开展,并取得不错的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一致好评。她常说:“既然选择了司法,便只顾风雨兼程,努力做好。”
界址村贫困户卢某反映自家的房屋因楼上住户装修受损严重,她牺牲休息时间,前后六次前往当事人家中说服劝解,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凉亭村凉亭组与树林村大岭组因林地归属问题发生纠纷,争议地点周边地形已多次改变,桩基边界早已无迹可寻,仅凭当事人提供的地权证根本无法确认归属,她顶着烈日,多次与国土、林业等部门实地测量、勘查,用数据说话,最终促成和解;家住105国道旁的张大叔反映附近的加油站噪音扰民,影响夜间休息,她立即与加油站管理员沟通协调,法理并用,还居民以宁静的夜晚;幸福村老人周某在回家的路上被同村村民刘某驾驶的电瓶车撞伤造成颅脑出血,刘某的电瓶车又没有保险,儿子智力残疾,在支付周某部分住院费用后无力赔偿,面对此种情况,她多次找到刘某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事情得到圆满解决。这些矛盾纠纷的调解,谈不上惊天动地,却是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陈晶晶勇于开拓创新,主动与同事探讨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她首先建立和完善了普法网络,设立乡、村、组三级普法员,定期开展培训;其次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让纸上的法动起来,走进千家万户。她认为:“普法就是播撒种子,总有一天会生根发芽。”她注重抓好典型,表彰全乡先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总结他们成功作法并加以推广,从而带动全乡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她依法办事又注重说理教育,不断提升矫正效果。她定期走访辖区内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和55名安置帮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每个人的情况都一清二楚。她坚持每月个别谈话教育工作,全面了解管理对象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改造情况,教育引导其遵纪守法,重新回归社会,重拾生活信心。矫正对象贺某在浙江省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由户籍所在地的城西司法所执行社区矫正。在对贺某的日常监管中,陈晶晶发现其存在抵触心理。为避免重新犯罪,消除心理隔阂,她对贺某进行谈话教育,通过深入沟通,陈晶晶了解到贺某之前常年在外谋生,对本地生活工作都很不适应,贺某又患有强直性脊柱炎,找工作多次遇阻,没有稳定收入。她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提供招聘信息,帮助贺某解决了就业问题,贺某十分感激,也安心接受矫正。
除做好本职外,陈晶晶对繁杂的乡镇工作也积极参与并认真完成,如疫情防控、森林防火、扶贫、信访维稳等等,加班加点是她工作中的常态。
敢于担当 立足岗位讲奉献
繁杂的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政府工作十分劳累,司法所这个岗位也十分平凡,很难有什么“惊天之举”,更多是一件件的小事、实事。如果不是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很难坚持下来。有人问她:“司法所很多同行转岗了,是什么让你一直坚持着?”陈晶晶笑着说:“我没有太多的想法和杂念,只是想着尽量把各项工作做好。我在这个岗位就要发挥作用,为群众做一件实事胜过一万句空话。”真诚的话语就是朴实的基层司法干警的肺腑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