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爱忠,男,1976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2010年考录至市中级法院,历任民二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管办副主任科员、负责人,现任市中院立案庭庭长。
蒋爱忠对审判事业有着厚重质朴的情感,心中时刻装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信念,始终把对党和人民的爱铸就在平凡的审判事业中。他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将“为大局服务”贯穿于工作始终。在审理刘某某与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刘某某认为医院的诊疗行为给其身体造成了损害,多次到医院闹事,并多次信访上访,对医疗机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为了妥善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蒋爱忠认真研究案情,多次赴怀宁召集卫生行政部门、医院、患者等相关人员展开调解工作,最终让医患双方握手言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他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满腔热情系百姓疾苦,将“为人民司法”镌刻在心上。80高龄的方某为五十多年前建造的老祖屋走上了法庭,60年代,该县公产委员会将方某家的房屋进行私有化改造,交由国家经租,后公产委对房屋进行改建,并将房屋租给徐某承租。徐某搬离后,方某一家认为房屋是自家祖屋,遂搬进居住至今。县房管部门认为该房屋经过私改后已属国有财产,方某一家应从该房屋搬出,遂起诉至法院。蒋爱忠犯了愁,从法律关系来看,本没有什么大问题,房产已经是公房,房管部门的诉求应当得到支持。但方某一家十几口人挤在小屋十几年,生活也很拮据,如果一判了之,方某及其家人居住就成了问题。为了保证国家利益不受侵害,方某一家生活不受大的影响,他们找来当地年岁较高、了解熟悉情况的老人、基层组织干部以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领导在一起会商,最终达成由政府部门在政策上给予方某一家照顾,由方家出钱买下这些房屋,房管部门协助其办理房产手续,矛盾最终得到化解。
他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定做一名宪法法律的践行者、捍卫者。在处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司机黄某醉酒驾车,致人受伤,伤者齐某起诉,要求黄某及保险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抗辩黄某醉驾免责。蒋爱忠在查明保险公司已经向黄某提示免责条款后,判决由黄某承担赔偿28万余元的赔偿责任,黄某付出了高昂的违法代价,法律的价值得以彰显。
他牢记宗旨,甘为一头“孺子牛”。他34岁被组织安排在民二庭担任书记员,尽管年龄偏大,但他始终保持着谦虚谨慎的求学姿态,虚心向庭里的同志求教,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当时民二庭案多人少矛盾异常突出,他一人身兼数职,整理卷宗、排期送达、开庭记录、主持调解、撰写文字材料,但他从不叫苦喊累,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把每一项工作都当成自己学习进步的机会,他把法官认可不认可,当事人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自己工作任务完成与否的标准。
他勇于创新,甘为一头“拓荒牛”。审管办期间,他认真研读改革精神,积极为司法责任制改革建言献策,起草《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等多份司法责任制改革文件,推动了市中院司法责任制的健全与完善;立案庭期间,他锐意创新,试水二审案件快审机制,带领快审团队打造安庆“实践”,创造了3名法官一年办理1200件案件的骄人战绩;他积极拥抱互联网,推动全市法院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电子卷宗随案生成、试点无纸化办案、智能庭审等信息化办案手段,全力推动全市法院开展电子送达、利用网络公告送达,这一项项便民利民举措既便捷了群众诉讼,又提升了办案效率,让安庆法院互联网司法服务异彩纷呈……
他勤勉敬业,甘为一头“老黄牛”。对工作不挑不拣,组织上安排他到哪里,他就像钉子一样扎到哪里,加班加点工作、吃住在办公室也是家常便饭。在审管办主持工作期间,适逢全省法院审判管理“三化年”活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在短短三年内实现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他感到压力山大。但他化压力为动力,身先士卒,带领审管办工作人员认真研读指标,吃透精神,建立完善多项审判管理工作制度机制,安庆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在他的任内稳步上升至全省第一方阵,获评全省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去年履新立案庭庭长,他坚持实干快结的工作方式,内联外通,统筹抓好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体系得分从全省倒数上升至全省第六。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十年来,他主持多项省级重点课题,撰写的多篇论文、案例、裁判文书先后在全国、省、市获奖,荣记个人三等功三次、个人嘉奖两次,多次获评省市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