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亮,女,1983年12月出生,200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大观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凭着对法律事业的崇敬,2014年离开站了10年的三尺讲台,2017年入职大观司法行政。三年来,她始终担负着特殊人群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重任,社区矫正工作,她坚持严管厚爱;矛盾纠纷调解,她主动深入一线;教育矫治帮扶,她带队谋划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她潜心摸索钻研……她用永不满足的学习力、永不懈怠的执行力和永不言弃的服务力,践行着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扛起了司法为民的真担当,树牢了司法为民的真情怀。
勤于修心坚定司法为民的理想信念
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赋予了司法行政事业更多的内涵,如何将特殊人群“管得住”和“矫得好”有机结合、筑牢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安全屏障,如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和体系,钱亮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立足自身岗位,严格要求自己,每天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把握其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任职期间,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参与群体性事件或有严重社会影响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效维护了大观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履职尽责彰显司法行政的职能优势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普遍存在着人少事多的局面,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司法所建设等工作都需要人完成,钱亮主动适应新形势,勇担当求突破,凭着“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境界、“千磨万击还坚韧”的拼劲,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切实提高执行力,变“要我做”为“我要做”,敢想敢干、真抓实干。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我和我的祖国”合唱比赛,取得省级二等奖、名列全省第四的好成绩。其个人也先后荣获“优秀公务员”、司法所规范建设提升工程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
2019年,大观区全面依托各级调委会组织,着力打造了“民生调解文化大院”,深入推进“访调对接”,积极探索组建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以蔡山社区“5D直通车”调解室和花亭北村“城乡社区协商调解工作室”为代表的特色化调解品牌,每年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群众各类矛盾纠纷近4000件,为打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作出了大观司法应有的贡献。
潜心钻研提升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正式迈入法治化道路,为确保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化,钱亮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在法律规定的大框架内,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并认真听取检察部门的建议,充分借鉴其它县市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制定完成了长达127页的社区矫正文书模板,实现了全区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教育矫治主题统一的大观特色。2020年,钱亮在全区范围内先后开展业务培训会、专题培训会、执法督察、专项清查、走访教育帮扶活动等26场次,有力推动了大观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进程。
真情帮扶温暖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田
监督管理不是目的,教育感化才是根本。玉琳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何某,因文化水平低、无业盗窃被判缓刑,使得原本紧张的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钱亮意识到何某存在的婚姻家庭矛盾隐患,充分发挥同为女性、同为母亲的优势,主动与何某沟通交流,坚持每月上门与其谈心,进行心理疏导和普法宣传,引导其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同时,钱亮让司法所男性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何某丈夫,告知其何某目前的心理状态及对家庭、对孩子可能带来的影响,建议何某丈夫给予其理解、加强沟通,帮助何某顺利度过心理适应期,也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目前,何某家庭关系和谐,情绪平稳,心情舒畅,也谋得一份稳定的工作,重新实现了自我价值,取得了修复社会关系、攻心治本、融入社会的良好法治效应和社会效应。
从人民教师到司法干警,钱亮已完成了华丽转身,变了的是职业身份,不变的是监督教育感化的情怀。如何在没有高墙铁网的束缚下,利用司法的“力度”稳住特殊人群、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定;如何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公正严明、春风化雨,充分彰显司法的“温度”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的概率,钱亮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高昂的斗志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谱写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